违建浇筑混凝土,且拒不停工,执法局:立案调查!罚款!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1407次
近日,湖北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违法建设提供混凝土的某混凝土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万元整。
据了解,日前,城区一分局执法人员发现一违法建设正在浇筑混凝土,执法人员上前制止并当场告知施工作业人员,该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系违法建设,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将车辆撤走,并向其告知按照《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不得向违法建设提供混凝土。
执法人员走后,该公司作业人员拒不执行且继续为违建浇筑混凝土。
巡查人员再次发现后,城区一分局对其违法行为强制叫停并进行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公司已主动承认错误,履行了行政处罚,并承诺坚决遵守规定合法经营。
对此,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对“三违”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偷建抢建行为,常态化严管严控,确保城区“零违建”。
《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三条,下列组织和单位应当履行相应义务: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及个人不得承接违法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及个人承接违法建设项目施工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湖北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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